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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16 深市 和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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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科达:关于对深圳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整改报告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08

和科达:关于对深圳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整改报告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和科达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深圳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整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1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164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收到《决定书》30 日内对《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
告并公告。《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召开专题会议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的分析研讨,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就《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切实进行整改。

  现将具体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三会运作不规范

  你公司部分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召开程序不规范、股东大会计票及监票程序不规范、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记录不规范,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下同)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16]22 号,下同)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整改事项:


  (1)规范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流程,对公司董事会会议记录存在发言要点记录不完整的情况进行整改。

  (2)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计票、监票流程,对公司股东大会记票人、信息记录不完整及发言要点记录不完整的情况进行重点整改。

  整改措施:

  公司已组织学习《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在后续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规范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召开程序、股东大会计票及监票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地完成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记录。

  此外,公司将不定期组织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严格遵循《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开展董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管理工作,促进相关人员勤勉尽责,持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整改时间:已整改并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改进和严格执行。

    二、内幕信息管理不规范

  你公司出售重要子公司股权事项未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股权资产事项的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填写内容不完整,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 号)第六条和《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 号)第十条的规定。

  整改事项:

  (1)针对公司重大事项内幕知情人管理、登记工作进行整改。

  (2)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填写、存档工作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

  公司已组织董监高及证券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现行制度,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档案管理的认知理解。证券部工作人员也将提升工作细心程度,认真复核相关文件,以杜绝在以后的工作中出现类似错误。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整改时间:已整改并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改进和严格执行。

  三、募集资金管理不规范

    你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未签署三方监管协议,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第四条的规定。

  整改事项:

  2017 年 4 月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展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和科
达液晶设备有限公司、苏州市和科达超声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新设中国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大 浪 支 行 757568213859 和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4000103919100361548 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两个新设账户采取了专户存储,两账户的资金动用也都经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核;保荐机构及审计机构每年定期对该两账户均进行了审核鉴证工作,公司在历年的定期报告中对该两账户的使用情况也进行了充分披露;鉴于该两账户的开立支行即为公司初始募集初始账户开立支行,公司前期与该两支行均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由于对相关规则理解不透彻,我们认为原三方监管协议可以关联覆盖新设账户因而未另签新的三方监管协议。

    整改措施:

  公司已组织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在后续工作中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会

  整改时间:已整改并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改进和严格执行。

  四、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

    (一)销售业务管理方面

    你公司产品验收管理存在部分验收报告内部流转不及时导致月度收入确认存在跨期问题;产品发出管理存在成品出库单编号不连续、编号与出库日期不匹配和未严格执行内部产品出库规定等问题。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
应用指引第 9 号——销售业务》(财会[2010]11 号)第四条的规定。

  整改事项:

  (1)针对因验收报告自客户到业务员、合同管理员再到财务人员流转不及时,导致公司存在少部分月度收入确认跨期的问题进行整改。

  (2)针对因人员变动问题及部分人员执行不到位,出现了成品出库单编号不连续、编号与出库日期不匹配和未严格执行内部产品出库规定等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

  (1)验收报告因流转不及时导致的月度收入确认跨期问题整改:

  目前公司已向各子公司发出通知:要求业务人员告知客户相关人员在验收报告签好后的第一时间即先拍照给予我公司,业务人员在拿到验收报告照片或验收报告的第一时间就发给财务,避免出现验收报告因流转不及时导致的月度收入确认跨期问题。

  (2)成品出库单编号不连续、编号与出库日期不匹配等问题整改:

  公司重新组织仓管、物控人员学习了文件 HKD—CW(2018)002 号《成本核算管理办法》,对编号规则进行重点讲解。以后也将加强对新进人员培训,同时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整改责任人:财务总监。

  整改时间:已整改并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改进和严格执行。

    (二)财务管理方面

    你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大额采购服务器及相关零配件,但未按内部规定履
行该采购合同签订及付款的审批程序,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6 号——资金活动》(财会[2010]11 号)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整改事项:

  针对公司总经理俞祺先生审批部分设备采购金额存在超过总经理审批决策权限的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

  公司针对采购合同签订及付款审批程序不合规问题,组织学习了《企业内部
控制应用指引第 6 号——资金活动》(财会[2010]11 号)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在后续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权限走审批流程,并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

  整改时间:已整改并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改进和严格执行。

    (三)子公司管控方面

    你公司子公司管控薄弱,导致个别子公司对外借款事项未按规定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整改事项:

  2020 年 11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
司拟以人民币 10,600 万元的股权转让价款向沈兴生先生或沈兴生先生指定的非
关联第三方转让苏州超声 100%的股权。2021 年 1 月-3 月期间,苏州超声尚在公
司并表范围及控制期间,由本次交易对手方主导苏州超声发生将自身闲置资金进行对外拆借业务,该事项未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

    整改措施:

    公司将建立《子公司管理制度》并加强《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的学习及执行力度,加强子公司合规经营意识,加强公司审计部工作,定期对各子公司重要营运行为、财务信息披露和法律法规遵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全面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整改时间:已整改并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改进和严格执行。

    五、公司总结及持续整改计划

  本次深圳证监局对公司进行详细、全面的现场检查,对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完善内控体系、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经过本次梳理和分析,公司已深刻认识自身及有关作业人员到在公司治理、内幕信息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问题与不足。公司根据深圳证监局下发《决定书》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整改工作,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提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
  作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是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始终贯穿于公
司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公司深刻汲取教训,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以本次整改为契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推动公司合规建设常态化,积极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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