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4-019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2024 年 4 月 11 日,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崇达技
术”)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下属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不超过 61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深圳崇达多层线路
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崇达”)、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门崇达”)、大连崇达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崇达”)、珠海崇达电
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崇达”)、大连崇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连电子”)、江苏普诺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诺威”)、深圳市
三德冠精密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德冠”),以及三德冠之全资子公司
珠海市三德冠精密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三德冠”),预计在 2024
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13,000 万元。授信形式包括但
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
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具体以与银行签署的合同为准。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有效期
为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
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统计
公司及各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授信主体 申请授信银行 综合授信额 授信
度(万元) 期限
1 深圳崇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30,000 1 年
序号 授信主体 申请授信银行 综合授信额 授信
度(万元) 期限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32,000 1 年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000 1 年
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000 1 年
5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15,000 1 年
6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 1 年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 1 年
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蓬江支行 30,000 1 年
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000 1 年
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 20,000 1 年
江门崇达 分行
11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20,000 1 年
12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5,000 1 年
1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 1 年
1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20,000 1 年
15 平安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 20,000 1 年
1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15,000 1 年
17 大连崇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14,000 1 年
1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 4,000 1 年
1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普新区分行 9,000 1 年
2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普新区分行 3,000 1 年
2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0,000 1 年
公司珠海金湾支行
22 珠海崇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110,000 1 年
2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000 1 年
2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10,000 1 年
2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瓦房店支行 1,000 1 年
2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长兴岛支行 1,000 1 年
27 大连电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1,000 1 年
2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长兴岛支行 1,000 1 年
29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1,000 1 年
3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6,000 1 年
31 普诺威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4,000 1 年
3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13,000 1 年
3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22,000 1 年
3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福强支行 8,000 1 年
35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12,000 1 年
36 三德冠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岗支行 8,000 1 年
37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000 1 年
3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6,000 1 年
39 珠海三德冠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3,000 1 年
合计 - 613,000 -
上述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及融资币种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相关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进行具体洽谈、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