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3-050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第一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 208 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2,762,482.00 股,占截至 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总股本的 0.25%。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期解锁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208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 2,762,482.00 股,占截至 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总股本的 0.25%。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简述
1、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
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22 年 4 月 16 日至 2022 年 4 月 26 日期间,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
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监
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崇
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在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227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1,33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24 日。
6、202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调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订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相关条款,除上述内容调整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 年 10 月 12 日,公
司披露了《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修订稿)》”)。
7、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调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8、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 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
9、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的
授予登记工作,向 49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186.7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65 元/股,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情况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2 年 6
月 8 日,根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023 年 6 月 8 日-2024 年 6 月 7 日),解除限售比例为首
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
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4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的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该情形,满足解除
1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2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激励对象未发生该情形,满足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2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
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
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售期业绩考核条件如下表所示: 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扣
解除限售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除非经常性损益并剔除股份
期 基准增长率 目标增长率 支付费用后的归属于母公司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 净利润为 661,318,228.30 元。
第 一 个 解 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 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 以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除限售期 率不低于 10% 率不低于 30%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3 其中,公司级解除限售股票比例确定方法如下(设 X 为考 521,405,011.94 元为基数,
核当期实际同比 2021 年增长率,A 为当期基准增长率,B 为当 2022 年 净 利 润 增 长 率 为
期目标增长率): 26.83%。因此,按照指标解
考核期公司业绩条件完成 除限售股票比例公式,公司级
情况 指标解除限售股票比例 可 解 锁 比 例 =60%
当 B>X≥A 60%+(X-A)/(B-A)×40% +(26.83%-10%)/(30%-10%)×
当 X≥B 40%=93.67%,满足解除限售
100% 条件。
说明:以上“净利润”为未扣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
支付费用的净利润,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