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3-029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2023 年 4 月 14 日,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崇达技
术”)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下属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不超过 33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下属子公司深圳崇达多层线路板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崇达”)、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
崇达”)、大连崇达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崇达”)、珠海崇达电路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崇达”)、大连崇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
电子”)、江苏普诺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诺威”),预计在 2023
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33,000 万元。授信形式包括但
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
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具体以与银行签署的合同为准。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有效期
为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
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统计
公司及各子公司 2023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授信主体 申请授信银行 综合授信额 授信期限
度(万元)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35,000 1 年
2 深圳崇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32,000 1 年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000 1 年
4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5,000 1 年
序号 授信主体 申请授信银行 综合授信额 授信期限
度(万元)
5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 1 年
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 1 年
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蓬江支行 30,000 1 年
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10,000 1 年
9 江门崇达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 1 年
10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5,000 1 年
1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 1 年
1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000 1 年
1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14,000 1 年
14 大连崇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 4,000 1 年
1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普新区分行 9,000 1 年
1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10,000 1 年
1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瓦房店支行 1,000 1 年
18 大连电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长兴岛支行 1,000 1 年
1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1,000 1 年
2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湾支行 10,000 1 年
21 珠海崇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10,000 1 年
2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000 1 年
2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6,000 1 年
24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6,000 1 年
25 普诺威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8,000 1 年
2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6,000 1 年
2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10,000 1 年
合计 - 333,000 -
上述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及融资币种将视
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银行综合授信
业务相关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进行具体洽谈、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