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2-023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相关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7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崇达转债”)的募集资
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95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
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8 亿元“崇达转债”,期限 6 年,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 800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承销和保荐费用848.00 万元,以及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168.00 万元) 1,016.0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984.00 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1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当天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48290003 号验证报告。“崇达转债”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崇达技术总部运营及 深圳崇达多层线路板有 41,785.09 28,000.00
研发中心 限公司
2 超大规格印制线路板 大连崇达电路有限公司 20,000.00 20,000.00
技术改造项目
3 高多层线路板技术改 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 21,939.11 20,000.00
造项目 公司
4 补充流动资金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0 12,000.00
合计 95,724.20 80,000.00
(2)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崇达转 2”)的募集资金
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7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面值总额 14 亿元“崇达转 2”,期限 6 年,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 1400 万张,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承销和保荐费用 1400.00万元,以及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
其他发行费用 242.14 万元)1,642.14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38,357.86 万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11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当天出具了天健验【2020】7-106号验证报告。“崇达转 2”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 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
1 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 公司 136,641.51 100,000.00
目(一期)
2 补充流动资金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 40,000.00
合计 176,641.51 140,000.00
2、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
行存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 月 13 日、2020 年 9 月 15 日、2020
年 12 月 17 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1、2020-070、2020-090)。
3、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崇达转债”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
为 18,865,008.66 元,加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5,000,000.00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23,865,008.66 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 15.48%。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崇达转 2”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
为 582,715.35 元,加上购买理财产品 460,330,000.00 元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490,912,715.35 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 35.07%。
二、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2、截至 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将已使用的 1.3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该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
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的《关
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三、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提高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崇达转债”募集资金 1 亿元和“崇达转 2”募集资金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四、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及保障措施
1、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公开发行的“崇达转债”和“崇达转 2”募集资金投入的项目建设有一
定的周期性,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逐步支付投资款项,因此会存在短期闲置募集资金。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对外投资给公司资金需求带来一定的压力,所需的日常经营资金明显增加,若公司使用3.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4.35%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1,522.5 万元。
3、关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承诺与保障措施
(1)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如果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如形成流动资金缺口将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自行解决;
(3)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的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未进行风险投资,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承诺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6)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3.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对外投资给公司资金需求带来一定的压力,所需的日常经营资金明显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