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5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2021
年 10 月 29 日、2021 年 11 月 1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形。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普诺威分拆上市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筹划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普诺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分拆上
市事项,并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披露了相关会议决议及《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普
诺威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目前该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核查,除上述事项以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内部及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核实情况说明”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53),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07%。《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