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0-057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0 年 0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95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
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8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 800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16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9,840,000.00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1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当天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48290003号验证报告。
(二)截止 2020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1、募集资金总额 800,000,000.00
2、减:发行费用 10,160,000.00
3、2017 年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789,840,000.00
4、减:2017 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0,515,482.23
其中: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60,515,482.23
截止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729,324,517.77
5、加:2018 年 01-12 月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1,028,707.18
6、减:2018 年 01-12 月使用募集资金 260,400,051.63
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479,953,173.32
7、加:2019 年 01-12 月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7,512,595.65
8、减:2019 年 01-12 月使用募集资金 110,984,128.00
截止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76,481,640.97
9、加:2020 年 01-06 月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565,425.99
10、减:2020 年 01-06 月使用募集资金 72,408,869.02
截止至 2020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305,638,197.9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5年3月10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帐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然后由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董事长
审批后予以付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出计划投入时,需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照公司董事会承诺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部设立台账,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同时将检查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会向董事会报告。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18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及深圳崇达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崇
达”)、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崇达”)、大连崇达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崇达”)、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南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以下简称“工行福永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以下简称“农行大连开发区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0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元) 备注
中行深圳西丽支行 774469839450 活期 924,223.63 注 1
工行深圳福永支行 4000022729201 活期 注 1
1,712.73
702957
中行深圳西丽支行 764069862411 活期 111,633,816.95 注 1
工行深圳福永支行 4000022729201 活期 注 1
3,679,155.44
702310
农行大连开发区分行 3416700104007 活期 注 1
399,289.19
2479
合计: 116,638,197.94 注 2
注 1:系本公司及深圳崇达、江门崇达、大连崇达、中信建投分别与中行南头
支行、工行福永支行、农行大连开发区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的银行账户,用于存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中行深圳西丽支行为中行南头支行下属分支机构。
注 2:截止 2020 年 06 月 30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 116,638,197.94 元(其中不包含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100,000,000.00 元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89,000,000.00 元)。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本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8年1月15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61,526,457.03元,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核字【2018】48290001号《关于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20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限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闲置资金的理财额度提高为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和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
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在上述额度和限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姜雪飞先生签
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该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2020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为1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购买 购买理 理财金额 产品 购买 年化收 收益
理财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主体 财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