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7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 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 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6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和自律监管措
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周俊祥,1993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89 年 7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3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 年 6 月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林万锞,2017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4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 年 12 月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琪友,2003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 1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
4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 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与 2020 年度费用一致,审计费用为 100 万元人民币。
三、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大华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公司2021 年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4、独立董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认为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 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路畅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