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66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聘任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两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客观性,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充分沟通、协调和综合评估,公司拟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为 100万元人民币,聘期为一年,期满后可以续聘。
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以来,在职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公司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
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业务资质: 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2.人员信息
目前合伙人数量:204 人
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699 人;
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 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周俊祥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1993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
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等工作。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林万锞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2013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
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
3.业务信息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8858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319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周俊祥,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3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
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27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李琪友,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 年开始从事审
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6 年开始专职负责质量复核工作,2019 年转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职负责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15年,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万锞,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
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7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
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20 次,自律处分 3
次。具体如下:
类型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刑事处罚 无 无 无 无
行政处罚 无 1 次 无 无
行政监管措施 2 次 5 次 9 次 4 次
自律处分 无 1 次 2 次 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改聘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交至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1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改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本次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路畅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路畅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改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