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恩捷股份”)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8,086,272.07 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43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7,721,996 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价格为 87.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499,999,973.6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6,453,872.5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53,546,101.02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1 日全部汇入公司指定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6 月1 日出具的《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5,421,412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确认。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 2023 年 6 月 13 日,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4,017,576,500.58 元。本次募集资金拟置换
金额为人民币 3,998,086,272.07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募集资金 自有资金预先投 募集资金
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承诺投资总额
重庆恩捷高性能锂离子电
1 池微孔隔膜项目(一期) 1,500,000,000.00 410,100,000.00 411,491,379.33 410,100,000.00
重庆恩捷高性能锂离子电
2 池微孔隔膜项目(二期) 3,000,000,000.00 1,406,300,000.00 1,409,367,607.63 1,406,300,000.00
江苏恩捷动力汽车锂电池
3 隔膜产业化项目 5,200,000,000.00 2,812,500,000.00 1,421,550,504.48 1,421,550,504.48
江苏睿捷动力汽车锂电池
4 1,600,000,000.00 761,700,000.00 408,535,767.59 408,535,767.59
铝塑膜产业化项目
苏州捷力年产锂离子电池
5 1,000,000,000.00 351,600,000.00 366,631,241.55 351,600,000.00
涂覆隔膜 2 亿平方米项目
6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00 1,711,346,101.02 -- --
合计 15,300,000,000.00 7,453,546,101.02 4,017,576,500.58 3,998,086,272.07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使用情况出具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3022 号)。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施
公司为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已在《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3,998,086,272.07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以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人民币 3,998,086,272.07 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置换行为不违背募投项目实施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 6个月;置换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998,086,272.07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3022 号),其认为:恩捷股份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恩捷股份截止2023 年6月 13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恩捷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因此,保荐机构同意恩捷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3022 号);
5、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