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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捷股份: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8

恩捷股份: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2 年 3 月 7 日

  ●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585,437 份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
案》,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3 月 7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就本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号)、《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号)和《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正版)》等公告。

  (二)公司 2022 年 1 月 26 日至 2022 年 2 月 6 日在公司内网 OA 系统公示
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

  详见公司2022年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2 号)。

  (三)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详见公司 2022 年 2 月 1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号)。

  (四)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
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7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进行了自查,详见公司 2022 年 2 月 1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7 号)。

  (五)2022 年 3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股票期权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 2022 年 3 月 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2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号)等。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 135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
全部股票期权,13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部分股票
期权,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将上述 148 名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除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相关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012 人调整为 877 人,授予权益的数量总额不变。

    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获授权益:

    (一)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本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四、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行权期安排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2、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股票期权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40%

  第一个行权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股票期权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0%

  第二个行权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股票期权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0%

  第三个行权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
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基数的150%;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基数的180%;
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基数的210%。

  说明: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薪酬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按照《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发布的对各类激励对象的考核办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B、C、D、E 五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评价结果          A          B          C          D          E

  行权比例        100%        90%        80%        75%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 A、B、C、D,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行权,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E,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当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四)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 年 3 月 7 日

  2、授予数量:1,585,437 份

  3、授予人数:877 人


    4、行权价格:265.36 元/份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激励计划(草案)
                                  权数量(份)    总数的比例    披露时总股本的比例

  禹雪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0,000        2.5230%          0.0045%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    1,545,437      97.4770%          0.1732%

          (876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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