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8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8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8日(星期三)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秀山路 14 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
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Paul Xiaoming Lee 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1 人,代表股份数量 501,963,7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3270%。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6 人,代表股份数量 477,498,5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2893%。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5 人,代表股份数量
24,465,2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78%。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3 人,代表股份数量 59,068,9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344%。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国浩(上海)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王平先生、卢建凯先生、宋昆冈先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 501,919,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99.9913%;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 0.0000%;弃权 4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0.008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59,025,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25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弃权 4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743%。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1,919,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99.9913%;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 0.0000%;弃权 4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0.008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59,025,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25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弃权 4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743%。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1,919,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99.9913%;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 0.0000%;弃权 4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0.008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59,025,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25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弃权 4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743%。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1,963,7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59,068,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含)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1,919,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99.9913%;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 0.0000%;弃权 4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0.008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59,025,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25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弃权 4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743%。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1,951,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99.9976%;反对 1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 0.00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59,057,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799%;反对 1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2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 Paul Xiaoming Lee、李晓华、Sherry Lee、Jerry YangLi、玉溪合益
投资有限公司、玉溪合力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恒捷企业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0,904,8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59,068,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含)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2,677,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98.1501%;反对 9,285,7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 1.84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49,783,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84.2797%;反对 9,285,7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15.720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5,478,9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96.7159%;反对 13,985,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 2.7861%;弃权 2,499,88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