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9-141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购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9 年 8 月 4 日,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胜利精密签订<关于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利精密”)于同日签订《关于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双方就公司拟受让胜利精密持有的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
州捷力”)100%股权达成初步意向。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8 月 5 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关于公司与胜利精密签订<关于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3 号)。
2019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胜利精密
于同日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以 2019 年 6 月 30 日为交易基准
日,本次交易公司需向胜利精密支付的交易对价总额为不超过 20.2 亿元人民币,包括以现金 9.5 亿元人民币为对价受让胜利精密持有的苏州捷力 100%的股权及支付苏州捷力欠胜利精密不超过 10.7 亿元人民币的其他应付款总额。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公司完成对苏州捷力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后,股东
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9 月 3 日、2019 年
9 月 4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购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5 号)、《关于收购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补充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9-139 号)。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9-141
二、进展情况概述
2019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胜利精密签订<关于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下称“受让方”或“投资人”)与胜利精密于同日签订《关于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框架协议》约定的定金条款和第一期股权转让款的支付金额及条件进行修改,并对本次交易的相关审计评估事宜进行补充,主要条款如下:
第一条 《框架协议》原约定“本协议签署后的 3 日内,受让方应支付人民
币 1 亿元定金给胜利精密”,现受让方已经按照该约定向胜利精密支付了 1 亿元定金,现双方同意将定金数额修改为 3 亿元,受让方需要在本协议签署后的 5
日内,但最晚支付时间不得晚于 2019 年 9 月 13 日,向胜利精密支付剩余定金 2
亿元。
第二条 《框架协议》原约定“双方同意,投资人于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 35
日内向胜利精密支付人民币 5 亿元股权转让款。该笔股权转让款的最晚支付时间
不得晚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投资人在交割日(交割日为本次交易相关的工商
变更登记完成之日)前支付人民币 3.5 亿元的股权转让款”,现修改为“双方同
意,投资人在 2019 年 10 月 31 日前向胜利精密支付人民币 6.5 亿元股权转让款”。
该股权转让款支付的前提条件相应修改为“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完成签署并生效且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价格支付前提条件均满足”。
第三条 双方同意,公司向胜利精密支付完本协议约定的定金后,公司可开
展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和评估工作。
第四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框架协议》具有
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本协议与《框架协议》发生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根据上述《补充协议》,公司将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机构对苏州捷力进行审计和评估,公司将督促中介机构加快工作,在完成审计和评估工作后,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事项。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9-141
三、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本次交易经营者集中审查的确 认意见。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确认意见,以及获得确认意见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经公司与胜利精密一致同意,如果双方确认本次交易反垄断审查无法通过或者截 至2019年11月15日反垄断局尚未给予反垄断审查结果,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根据《补充协议》,公司将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机构对苏州捷力进行审计和评估,公司将督促中介机构加快工作,在完成审计和评估工作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事项,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3、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进展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与胜利精密签署的《关于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