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3月27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27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星期一)下午15:00至2018年3月27日(星期二)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秀山路14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
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李晓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0人,代表股份数量84,053,4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002%。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9
人,代表股份数量72,497,4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1311%。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1人,代表股份数量
11,556,0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91%。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4人,代表股份数量7,653,4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9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4,053,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653,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4,053,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653,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4,053,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653,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4,053,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653,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4,053,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653,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4,031,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741%;反对2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2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631,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7152%;反对2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2848%;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PaulXiaomingLee、SherryLee、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玉溪合
力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4,569,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655,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4,053,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653,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XX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4,053,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653,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