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高比例送转方案基本情况
1、高比例送转预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公司董事会
提议理由: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结合公司2017年的盈利水平、整体
财务状况及《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议进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11.00 10
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6,45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0元(含税),
分配总额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0,095,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272,900,000股。
若董事会审议高比例送转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
提示
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现金分红拟使用150,095,000.00元人民币,未超过公司可分配的利润总
额;资本公积拟使用136,450,000元,未超过公司可分配的资本公积余额。
2、高比例送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此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提升公司市场形象,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本次高比例送转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高比例送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鉴于公司持续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利润分配后能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和优化股本结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公司控股股东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益投资”)、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家族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生持股变动情况;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国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国和”)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持股变动情况如
下:
持股变动方式 变动时间 变动股数(股)
上海国和现代服务业 2018年1月24日至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集中竞价 2018年2月27日 1,014,000
业(有限合伙)
合计 1,014,000
公司于2018年1月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
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号),截至目前股东上海国和的
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于2018年2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号)。
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国和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减持计划
情况如下:
(1)减持股东名称:上海国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2)减持目的:基金投资人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拟减持数量:预计在减持期间内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2,729,000股(含
前期已公告计划尚未减持完成部分),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数量的2%。(若在减持
期间,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过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减持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若上海
国和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时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进行,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且任意连续90自然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除5%以上股东上海国和的上述减持计划外,公司控股股东合益投资、实
际控制人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减持计划,且已作出“自2017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的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 136,450,000股增加至272,900,000 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数据为 准),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若董事会审议高送转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公司部分股
东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而持有的限售股股份解禁流通,解除限售并上市 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股) (股)
1 上海国和 12,048,000 12,048,000
2 张勇 4,000,000 4,000,000
3 丁泳 4,000,000 4,000,000
4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400,000 3,400,000
5 吴耀荣 2,000,000 2,000,000
6 田友珊 1,802,000 1,802,000
7 北京九和天诚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 1,000,000
8 张虹 1,000,000 1,000,000
9 张明 143,650 143,650
合计 29,393,650 29,393,650
3、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存在以下限
售股解禁的情形: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行新增股份2,570,000股,公司及被激励
对象承诺业绩及考核实现后,按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前股份数计 算,预计累计不超过771,000股将于2018年6月4日解除限售(具体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数据为准)。
4、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关于2017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也就该预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