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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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
2、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3、本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创新股份 A 股普通股。 4、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6.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29%。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5、本计划下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本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55.26元的50%,为每股27.63元;
(二)本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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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57.29元的50%,为每股28.65元。
综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选取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即授予价格为每股28.65元。
6、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7、本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年。
8、本计划对所授限制性股票实行分期解除限售,首次解除限售日与授予日的时间间隔为12个月。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激励对象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同时达标的前提下,可按本计划约定的比例分期解除限售。在解除限售前,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0%
交易日起至首次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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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9、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92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
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董事会
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且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不参与本激励计划。10、本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11、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因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12、本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3、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后,独立董事将就本激励计划向所有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4、公司审议本激励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5、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
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第4页共33页
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16、本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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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2特别提示……………………………………………………………………………2目录…………………………………………………………………………………6第一章 释义…………………………………………………………………………7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9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10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11第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12第六章 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期安排和禁售期…………………14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17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18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22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25第十一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28第十二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31第十三章 附则………………………………………………………………………33 第6页共33页
第一章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者词组在文中具有以下含义:
创新股份、公司、本
指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12)
公司、上市公司
本激励计划、激励计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
指
划、本计划 励计划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
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
限制性股票、权益 指
的限售期,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激励对象 指
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
员工等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
授予日 指
须为股票交易日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
限售期 指
转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的期间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
解除限售期 指
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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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
解除限售条件 指
售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
锁定期 指 的期限,该期限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
登记之日起 至该限制性股票解锁之日止
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
解锁日 指
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