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1-060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终止及解散清算的公告
公司股东平顶山中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郑中设计”)于
2021 年 6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股东平顶山中兆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顶山中兆”)拟自 2021 年 6 月 5 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 2021 年 6 月 5 日起 3 个交易日
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8,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5 日刊登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平顶山中兆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终止及解散清算的告知函》,截至 2021 年 9 月23 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拟终止,另外,平顶山中兆经其股东会决议决定解散,目前已收到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平顶山中兆在减持期限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45,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4%。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元/股) (股)
平顶山中兆 集中竞价 2021.07.06-202 8.24 145,900 0.054%
1.07.07
2、本次减持的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平顶山中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其在相关文件中做出的减持承诺,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股东协议转让情况
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收到平顶山中兆通知,平顶山中兆将其持有的上
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4,406,973 股(占总股本的 5.34%)转让给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后股份性质仍为无限售流通
股, 过户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19 日。本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平顶
山中兆持有本公司股份 6,449,5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9%。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和一致行动人将所持公司股份
在同一控制下进行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三、股东解散清算情况
1、股份分配情况
平顶山中兆是由郑中设计的核心员工组成的员工持股平台,自成立以来除持有郑中设计股份外无其他任何实质性业务开展。平顶山中兆于 2021 年 9 月22 日完成注销登记,并将所持有的郑中设计股份进行分配,其持有的郑中设计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本次解散清算前后,平顶山中兆及公司董监高持股情况变化如下:
本次持股变动前 本次增减 本次持股变动后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股)
平顶山中 — 6,449,527 2.39% -6,449,527 - -
兆
邱小维 董事 0 0 759,867 759,867 0.28%
刘云贵 董事 0 0 303,968 303,968 0.11%
林铮 副总经理 0 0 607,872 607,872 0.23%
蔡彭华 副总经理 0 0 303,968 303,968 0.11%
王小颖 副总经理、 0 0 182,364 182,364 0.07%
董事会秘书
罗桂梅 副总经理、 0 0 233,970 233,970 0.09%
财务总监
聂红 监事会主席 0 0 121,583 121,583 0.05%
宋伟东 监事 0 0 121,583 121,583 0.05%
其他股东 - 0 0 3,814,352 3,814,352 1.41%
2、上述股东完成过户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过户完成后,平顶山中兆不再持有郑中设计股份;
(2)公司董事邱小维先生、刘云贵先生,监事聂红女士、宋伟东先生,高
级管理人员林铮先生、蔡彭华先生、王小颖女士、罗桂梅女士将严格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关于董监高股份管理的承诺。
(3)本次证券过户的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
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 备查文件
1、平顶山中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终止及解散
清算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