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1-021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其在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容诚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
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
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
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3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018 人,其中 4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19 年度收入总额为 105,772.13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82,969.01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46,621.72 万元。
容诚事务所共承担 210 家上市公司 2019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25,290.04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7 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
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
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任晓英,201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6 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亚亚,200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3 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玉芳,201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近3年,项目合伙人任晓英、签字会计师吴亚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玉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了核查,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对其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独立董事对此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其在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所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审计人员未在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程序合法。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6、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
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