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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泰国际: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17

亚泰国际: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20-015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日:2020 年 3 月 16 日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数量:9.00 万份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5.19元/股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根据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0年 3月 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
股票期权预留权益授予日为 2020 年 3 月 16 日,同意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授予 9.00 万份股票期权,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5.19元/股。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9年 9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2019 年 9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19 年 9 月 19 日至 2019 年 9 月 28 日,公司在内部张贴了《深圳市亚
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
单》,对公司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2019 年 9 月 28 日公
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员工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2019 年 10 月 8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 年 10 月 11 日,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10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6、2019 年 12月 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了首次股票期权的授予工作,确定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时间为 2019 年 12月 5日。

  7、2020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 2020 年 3 月 16 日为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
同意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授予 9.00 万份股票期权,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5.19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预留权益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
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授予条
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任一情况,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权益授予条件已成就。


  三、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权益的授予情况

  (一)股票期权预留权益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本次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日:2020 年 3 月 16 日

  3、本次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数量:9.00 万份

  4、本次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人数:1 名

  5、本次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价格:15.19元/股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
者:(1)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为 15.19元/股;(2)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14.49元/股。

  6、 股票期权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位        数量(万份)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张富丽  核心管理人员      9.00            0.59%          0.05%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
舍五入所致。

  7、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分别为 12个月、24 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之日起计算。

  8、可行权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授权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一个行权期  留授予部分授权完成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自预留授予部分授权完成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二个行权期  留授予部分授权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9、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10、对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予以注销。
(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0 年-2021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业绩考核
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行权期    1、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2、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行权期    1、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5%;
                  2、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5%。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上述“营业收入”指
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相关评价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
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E”五个等级,分别对应行权系数如
下表所示:

  评价结果        A        B        C        D          E


    行权系数                    10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评价结果为 A、B或 C,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全部股票期权均可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评价结果为 D 或 E,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四、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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