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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泰国际:关于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9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19-029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亚泰国际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94,316,565.06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431,656.51元,扣除2018年度实施的2017年度现金分红36,000,000.0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51,534,967.73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400,419,876.28元。

  同意公司以总股本1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实际分配利润36,000,000.00元。本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为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52%,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与公司业绩相匹配,与公司成长性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