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赫达路 999 号公司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毕于东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5 人,代表股份数量 155,741,3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807%。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9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数量 146,509,0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84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共 36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9,232,3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6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45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10,926,2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0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5,558,4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8826%;反对 18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117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0,743,3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60%;反对 18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4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同意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5,555,8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8809%;反对 16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1031%;弃权 2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16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0,740,7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022%;反对 16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99%;弃权
2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的0.227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同意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5,555,8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8809%;反对 16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1031%;弃权 2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16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0,740,7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022%;反对 16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99%;弃权2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的0.227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同意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5,593,7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99.9052%;反对 147,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94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0,778,5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484%;反对 147,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16%;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同意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5,558,4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8826%;反对 15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1014%;弃权 2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16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0,743,3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60%;反对 15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61%;弃权2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的0.227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同意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5,555,8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8809%;反对 16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1031%;弃权 2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16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0,740,7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022%;反对 16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99%;弃权2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的0.227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同意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方杨丙刚、毕松羚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52,606,538 股。
表决结果:同意 152,421,0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784%;反对 16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52%;弃权 2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3%。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0,740,7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8.3022%;反对 16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699%;弃权 2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7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同意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5,593,1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048%;反对 123,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2%;弃权 2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0,777,9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8.6429%;反对 123,3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292%;弃权 2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7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同意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
元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5,557,8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822%;反对 18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0,742,7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8.3206%;反对 18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79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同意即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5,557,8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822%;反对 15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8%;弃权 2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0,742,7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8.3206%;反对 15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516%;弃权 2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7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同意即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