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2-034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财务总监李峻女士因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一职,其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顾问,董事会同意聘任崔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崔玲女士,原公司财务总监,自李峻女士任职财务总监以来一直协助其工作。董事会为保证公司财务工作的延续性,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聘任崔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董事会任期一致。
截至本公告日,李峻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100,000 股,其所持
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 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新聘任的财务总监崔玲女士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崔玲女士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2-034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2-034
附件:财务总监崔玲女士简历
崔玲,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08 月出
生,本科学历。1999 年 9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山东宏信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主管会计,2007 年 1 月至 2018 年 1 月先后任山东华安新
材料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财务总监,2018 年 4 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崔玲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39,270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崔玲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同
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崔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