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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赫达: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7

山东赫达: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1-013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山
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召开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该等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生产建设的情况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 1 亿元,实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增减。

  3、投资品种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1-013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包括商业银行及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风险较低,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益的理财手段。

  4、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7、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周转资金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适时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1-013
  1、投资风险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审计部对公司短期理财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四、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1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1-013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行为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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