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0-105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总经理毕于东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包腊梅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后附件),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聘任包腊梅女士为公
司副总经理,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0 月 2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0-105
附件:包腊梅女士简历
包腊梅,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1 月出生,
MBA 学位。1991 年 8 月至 2020 年 5 月,分别在无锡第三橡胶厂(国
企)、无锡南荣液化气有限公司(合资)、金柯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中加合资)、式玛卡龙中国(荷兰、法国独资)、舍弗勒大中华区( 德国独资)、迅达中国区及全球扶梯事业部(瑞士独资)任行政人事科长、总经理特助、中国区高级人事经理、人力资源及人力资源服务副总裁、高级人力资源副总裁,2020 年 5 月至今,于特睿赋思(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任法人代表及执行董事,2020 年 10 月加入公司,担任董事长特别助理。
包腊梅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包腊梅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包腊梅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