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 167,040 股,占回购前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 0.0877%。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190,464,000 股调整为 190,296,960股。
2、本次股权激励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5.79 元/股,并已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流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2、2018 年 4 月 28 日至 2018 年 5 月 11 日,公司对激励计划拟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并于 2018年 5 月 12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 年 5 月 18 日,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公司《关于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向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5、2018 年 6 月 14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6 月 15 日。
6、2019 年 3 月 1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19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19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①《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的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92 万股,回购价格 5.79 元/股。
②《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同意公司按照《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8、2019 年 6 月 26 日,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 82 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9.088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978%。
9、2019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5 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的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47840 股,回购价格 5.79 元/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 6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共计 167.040 万股。
2、回购价格
依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五章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 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做 相应的调整”。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实施后,回购价格需相应调整,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以 5.79 元/股的回购价格予以回购注销。
3、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已向上述 6 名原激励对象支付
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 967,161.60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4、验资报告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
出具了和信验字(2019)第 000046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9 年 10 月
21 日止,公司已减少股本人民币 167,040 元,其中减少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人民币 167,040 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回购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注销数量 数量 比例
(股) (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 份 54,066,743.00 28.39% 167,040 53,899,703.00 28.32%
其中:高管锁定 股 49,168,823.00 25.82% 49,168,823.00 25.84%
股权激励限售股 4,897,920.00 2.57% 167,040 4,730,880.00 2.48%
二、无限售条件股 份 136,397,257.00 71.61% 136,397,257.00 71.68%
三、总股本 190,464,000.00 100.00% 167,040 190,296,960.00 100%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 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 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