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书面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范纬中先生、
封华女士、孙振平先生和独立董事李玉林先生、陈环先生、王桂玲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连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全
文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各项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 年 度 报 告 》 及 刊 登 在 《 证券时报 》《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总裁工作
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2023 年度公司以总裁为代表的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相关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管理层 2023 年度主要工作。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 ) 上 披 露 的《2023 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与“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080.1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51.3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4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44,068.1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65,200.79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551.38 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16.56 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0,682.22万元,减去2023年度支付普通股利2,102.27万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86,514.77 万元。
公司(母公司)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6,165.62 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16.56 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53,513.08 万元,减去 2023 年度支付普通股利
2,102.27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56,959.86 万元。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10,227,2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50 元(含税),合计 31,534,087.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事项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控制各种内外部风险;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一季度报
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了 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
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机制,保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