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89,945,884.14 元,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003,672.37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743,733,279.75 元,减去 2022 年度支付
普通股利 20,853,326.20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
配利润为 806,822,165.32 元。
公司(母公司)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 60,036,723.72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金 6,003,672.37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501,951,034.92 元,减去 2022 年度
支付普通股利 20,853,326.20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 535,130,760.07 元。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08,950,5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合计 20,895,056.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正在实施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事项,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
润分配方案后公司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
进行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利润分配方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