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代码:037857;期权简称:红墙 JLC2。
2、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44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数量共计 467,160 份,行权价格为 9.68 元/份。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
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分三期行权,截至 2022 年 4 月 7 日, 公
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已届满,本次可行权期限为第二个可行权期。
4、本次可以行权期限为 2022 年 4 月 8 日起至 2023 年 4 月 7 日止。根据业
务办理的时间情况,本次实际可以行权期限为 2022 年 5 月 25 日起至 2023 年 4
月 7 日止。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截至本
公告发布之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自本公告日起,公司激励对象可以在可行权期间内的可行权日通过承办券商股票交易系统进
行自主行权。本次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2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
2、公司通过内部公告栏公布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
员名单的公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 2020
年 2 月 25 日至 2020 年 3 月 8 日。在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
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
5、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
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完成了向 5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90 万份股票期权的首次授
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红墙 JLC2,期权代码:037857,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6.68 元/股。
6、2020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调整进行了审核。
7、2020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
8、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
二、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二个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的相关规
定,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 3 次行权。第二个行权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 30%。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
成日为 2020 年 4 月 8 日,故第二个等待期已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届满。
2、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经审计,公司 2021 年经审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①以 2018年净利润值为基数,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2021年净利润较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或②以20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的
年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值较 2018 年营业收入 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
值增长率不低于 45%。 净利润为 8,745.46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考核指标均以扣除非 相比 2018年下降8.55%;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以 公司 2021 年经审计的营
后期间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业收入为 155,167.86 万
元,相比 2018 年增长
66.54%,满足行权条件。
4、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现有考核规定,激励对象综合评分分为优秀、
良好、合格、尚需改进与需大幅改进等 5个等级,对应绩效系
数如下: 除 6 名激励对象离职外,
其余 44 名激励对象的个
等级 绩效系数
人业绩考核结果为良好及
A(优秀) 1.0
以上,满足行权条件。
B(良好) 1.0
C(合格) 0.8-1.0
D(尚需改进) 0.5-0.8
E(需大幅改进) 0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期权行权数量、行权价格调整的说明
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12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2 元(含税),合计 7,440,000.00 元
(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7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204,000,000 股,资本公积减少至
370,177,758.65 元。2020 年 5 月 27 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
2020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0 年 9 月 23 日上述利润
分配方案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