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华东大区总经理兼销售总监朱吉汉先生因公司经营发展和工作需要,不再兼任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总裁
刘连军先生提名且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原公司财务中心总监唐苑昆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
附件:财务总监简历
唐苑昆女士,1989 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毕业于山东财经大学(原山东财政学院)会计学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税务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曾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济南分所)审计员,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总账会计,深圳尤夫控股有限公司合并部副经理,2019 年 12 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监、财务中心总监。
截至目前,唐苑昆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