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王富斌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王富斌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规定,王富斌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王富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王富斌先生已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其他与其辞任相关的事宜需要通知本公司股东。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根据董事会会议决议结果,决定聘任孙凤友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个人简历详见附件),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要求,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附件: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简历
孙凤友先生,1964 年生,中国国籍,中专学历,会计师。1998 年至 2003
年及 2007-2008 年历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森瑞新材料有限公司经理、公司财务经理。曾任惠州骏爵丰田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承德市风驰物流有限公司、承德凯达铸造有限公司、承德伊逊山泉饮品有限公司、金滦国际酒店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 年 5 月历任公司供应中心副总监。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公司北方大区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孙凤友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27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