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经公司总裁刘连军先生提名且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朱吉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程占省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6 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朱吉汉先生,1975 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研究生同等学力,中级
会计师。曾任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TCL 家用电器(景德镇)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广东奥美特集团内审部经理。2010 年 6 月至 2012 年 7 月,历
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副总监职务。2012 年 8 月至 2018 年 12 月 28 日任公司
财务总监,2016 年 9 月 13 日至 2019 年 1 月 17 日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2 年 8
月起任公司副总裁,兼任子公司深圳市红墙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朱吉汉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62,495 股,持有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 48.28 万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程占省先生,198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本科。自
2012 年 10 月至今,程占省先生先后任职公司法务助理、办公室主任、行政法务中心副总监,证券事务代表,副总裁,参与了公司 IPO 项目。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法务总监,兼任子公司深圳市红墙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程占省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04,040 股,持有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 156,060 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