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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墙股份: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15

红墙股份: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5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2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

  2、公司通过内部公告栏公布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 2020
年 2 月 25 日至 2020 年 3 月 8 日。在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
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

  5、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
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完成了向 5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90 万份股票期权的首次授
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红墙 JLC2,期权代码:037857,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6.68 元/股。

    二、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调整事由、
调整方法和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12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2 元(含税),合计 7,440,000.00 元
(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7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204,000,000 股,资本公积减少至
370,177,758.65 元。2020 年 5 月 27 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

  2020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0 年 9 月 23 日上述利润
分配方案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八、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相关规定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需要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八、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相关规定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1)调整数量


  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行权之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 = Q0 ×(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经过本次调整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
量由 100.90 万份调整为 171.53 万份;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0.00 万份调
整为 34.00 万份。

  (2)调整价格

  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行权之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 = P0 /(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②派息

  P = P0 - 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经过本次调整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6.68 元/股调整为 9.68 元/股。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事务所的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本次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有效。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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