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3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公司(母公司)2020 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 50,352,449.45 元,加年初未分
配利润 359,119,935.54 元,减去 2020 年度支付普通股利 7,440,000.00 元,截
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 402,032,384.99 元。
为此,公司拟定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206,034,3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合
计 20,603,433.3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正在实施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事项,
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则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3、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