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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墙股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6

红墙股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5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1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连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67,440,14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6.2001%。

    1、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6,737,9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2816%。

    2、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0,702,19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9185%。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5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021%。

    本次会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67,440,1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9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67,440,1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9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67,440,1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9 年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67,440,1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9 年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67,440,1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67,438,1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0%;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000%;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67,438,1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0%;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000%;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67,438,1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0%;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000%;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67,440,1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 67,438,1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0%;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000%;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下六名非独立董事的选举需分别进行了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1.1、选举刘连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56,737,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1308%;表决结
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2、选举卢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56,737,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1308%;表决结
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3、选举赵利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56,737,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1308%;表决结
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4、选举何元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56,737,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1308%;表决结
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5、选举范纬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56,737,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1308%;表决结
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6、选举封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56,737,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1308%;表决结
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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