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9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19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09 号”文核准,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22.46 元。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6,601,5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92,598,5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6】G14000190405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项目名称 金额(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04,447,371.12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含理财收入) 7,199,751.44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5,131,739.02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26,778,861.5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广
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该《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实行总裁、财务总监联签制度。募集资金项目的每一笔支出均需由使用部门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送公司财务中心审核后报财务总监和总裁批准后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审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项账户的余额为
226,778,861.58 元。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账号 余额(元)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752900031410205 115,571,074.44 募集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752900137710210 9,954,049.27 募集资金专户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219210130293900003 101,253,737.87 募集资金专户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 9550880016712600174 已销户
合计 226,778,861.58
注 1:募集资金专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账号为
9550880016712600174 已在 2018 年 7 月注销。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 2016 年 9 月 5 日
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以下统称“专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2016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及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河北红墙新
材料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9,259.8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13.1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182.3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077.5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1.41%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
和超募资金投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否发生重大变
向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额 入金额(2) (%)(3)=(2)/(1) 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河北年产 20 是 10,068.00 2,041.10 2,041.10 100.0% 634.68 不适用 是
万吨外加剂
企业研发中心 是 2,004.00 2,004.00 585.95 2,004.00 100.0%2019 年 9 月 不适用 否
项目 30 日
收购武汉苏
博、黄冈苏博 是 -2,099.13 0.0% 不适用 是
和湖北苏博三
家标的公司股
权项目
广西红墙年产
3 万吨聚羧酸 是 9,014.00 否 是
减水剂大单体
项目
红墙股份年产
5.5 万吨高性 是 3,180.00 38.55 38.55 100.0% 否 是
能混凝土外加
剂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4,993.85 14,993.85 14,993.85 100.0% 不适用 否
暂时闲置募集 否 20,182.35 不适用 否
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 39,259.85 39,259.85 -1,513.18 19,077.50 634.68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小计
合计 39,259.85 39,259.85 -1,513.18 19,077.50 634.68
1、除一期工程外,河北项目原拟建设的其他生产线均属于萘系减水剂及脂肪族减水剂,其在京津冀市场
的使用比例已呈现下降趋势,因此,不再按原项目方案进行建设。
2、公司将企业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河北红墙变更为广东红墙,占用了原广东项目的设计用地。同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时,广东本部现有产能已基本满足公司在华南地区的市场需求。上两个因素导致了如继续开展广东项目,
则需另行购置土地,且会形成产能过剩,导致投资浪费。
3、由于单体行业的内外环境及经济可行性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于报告期内终止了广西项目。
4、报告期内,为了完善公司生产基地布局、避免投资浪费,同时巩固和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公司将“河
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及“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5.5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同用于支付购买武汉苏博、
黄冈苏博及湖北苏博各 60%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