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利润分配方案》。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公司(母公司)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 81,344,514.32 元,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金 8,134,451.43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09,909,872.65 元,减去 2019 年
度支付普通股利 24,000,000.00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可
供分配的利润 359,119,935.53 元,资本公积 454,177,758.65 元。
为此,公司拟定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12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2 元(含税),合计 7,440,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204,000,000 股,资本公积减少至
370,177,758.65 元。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
额进行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3、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年度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基本相应摊薄。
3、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