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8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风险,也可能受到气候、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合同延缓履行、履约时间延长、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卖方”)近日与河北雄安容西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西混凝土公司”或“买方”)签订了一份关于混凝土外加剂的《采购合同》,合同金额暂估为 1,008 万元。该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已正式生效。
上述合同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也不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雄安容西混凝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3100MA0DC66K2R
法定代表人:李鹏
注册资本:7,5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城区西北侧 S333 省道和津保铁路以北 360 米处
经营范围: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土)的生产、销售及服务;小型
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销售、预拌、湿拌砂浆的生产、销售及服务;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建筑机械设备运营、租赁;道路货物运输;委托加工;货运代办;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2、关联关系说明:容西混凝土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交易对手信用优良,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产品数量及总价
材料名称 暂估总价(万元)
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 756
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防冻型 252
合计 1,008
2、合同价款的支付:①按月结算,卖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合同材料并提供相关服务后,进度款支付至该批次合同材料结算值的 80%,每季度支付结算值剩余的 15%。②质保期届满后,无质量、安全等相关问题,买方向卖方支付该批次合同材料结算值 5%的结清款。
3、①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②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材料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卖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不能免除其继续交付合同材料的义务。迟延交付违约金计算方法如下:
延迟交付违约金=延迟交付材料金额×0.1%×延迟交货天数。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10%。
③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延迟付款违约金=延迟付款金额×0.1%×延迟付款天数。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 10%。
4、合同期限:
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为:2019 年 12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 日。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河北雄安新区是继深圳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之后又一具有全国意义的新区,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河北雄安容西混凝土有限公司隶属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上一级公司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其作为雄安新区区域第一家混凝土公司也是目前唯一的混凝土公司,其承担着雄安新区基建建设的重大任务。
2、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红墙”)位于沧州市渤海新区,国家级临港化工园区,距离雄安新区约 200 公里,是华北地区为数不多的环保达标、供应及运输保障力强、生产规模、产品质量、技术服务一流的混凝土外加剂专业制造商,能够有效地保证上述合同的顺利履行。
3、公司本次与河北雄安容西混凝土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有利于公司开拓雄安新区的混凝土外加剂市场,并逐步扩大公司在京津冀地区的混凝土外加剂市场份额,为公司及河北红墙后续的市场开拓和项目承接打好基础。将会对公司2020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并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情况产生重大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1、合同采取分期多次付款的方式,因此,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2、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风险,也可能受到气候、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合同延缓履行、履约时间延长、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采购合同》(外加剂)。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