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808 深市 恒久科技


首页 公告 关于对林章威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关于对林章威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公告日期:2025-01-22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5〕63 号

  关于对林章威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林章威,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经查明,林章威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9 年 11 月 2 日,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恒久科技或公司)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的公告》显示,公司以 1.40 亿元价格购买林章威持有的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保信息)71.26%的股份,林章威承诺闽保信息 2019 年至 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
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为:2019 年不低于 1500 万元、2019 年至 2020
年累计不低于 3700 万元、2019 年至 2021 年累计不低于 6560 万

元、2019 年至 2022 年累计不低于 1.03 亿元、2019 年至 2023 年
累计不低于 1.47 亿元、2019 年至 2024 年累计不低于 1.98 亿元,
如闽保信息业绩未达到上述承诺金额,林章威将予以补偿。

  2024 年 4 月,恒久科技披露的《关于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和《更正公告》显示,
闽保信息 2019 至 2023 年累计净利润为-5549.71 万元,未实现公
开披露的承诺业绩,林章威累计应补偿恒久科技现金 1.43 亿元,其中 2023 年度新增应补偿金额 5064.47 万元。截至目前,林章威未按公开披露的承诺履行前述业绩补偿义务。

  林章威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7.7.6 条第一款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 13.2.3 条,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以下处分决定:

  对林章威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林章威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