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苏州恒久 公告编号:2018-032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本公公司司及及董董事事会会全全体体成成员员保保证证信信息息披披露露的的内内容容真真实实、、准准确确、、完完整整,,没没有有虚假虚记假载记、载误、导误性导陈性述陈或述重或大重遗大漏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38号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余荣清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9人,代表股份105,597,9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98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9人,代表股份105,597,9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98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2,10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4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59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59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59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59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59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59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59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59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59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59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