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 2020-016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11 名,实际参加
董事 11 名。会议由董事长谭帼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陈忠逸、李卫宁、黄向东、葛勇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 年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019 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 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
资金 2019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 2019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登载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发表的核
查意见同时登载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五、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为人民币 3,608,358.63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360,835.86 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3,247,522.77 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129,833,037.73元,减2019年已分配利润14,097,408.16元,2019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18,983,152.34 元。
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目前的最新总股本 176,239,202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不超过 14,099,136.16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登载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的
核查意见同时登载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七、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二〇二〇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 100 万元/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聘任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
子公司 2019 年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全资子公司 2019 年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同时登
载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九、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公司章程》第 5.12 条规定了,董事会由 12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1 至 2 人。
现拟修改为: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1 至 2 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之非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根据相关股东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确定如下:
1、提名谭帼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林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封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名戴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提名陈宇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提名李胜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之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根据相关股东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确定如下:
1、提名黄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李卫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周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十、议案十一所列示的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十二、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将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下午 2:30 在本公司召开。《关于
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详细内容见 2020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谭帼英,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0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
高级工程师。曾任西藏自治区造纸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华南理工大学化工二系辅导员、系团总支副书记、校团委副书记、数学系党总支副书记,肇庆市端州区政府挂职任区委常委,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广东华信英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肇庆华富电子铝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锋有限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端州区政协常委。现任高要华锋董事长、无锡华锋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长。
谭帼英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 55,517,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5%,为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王凌为其女儿,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宇峰为其女婿,公司副总经理谭惠忠为其妹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林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12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
学历,曾任武汉 9502 客车厂助理工程师,北京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及总经理,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会士。
林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5,068,1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55%,与公司
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封华,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 9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
学历,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高级审计员,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主任科员,现任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高级经理。
封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