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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06 深市 华锋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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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锋股份: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01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3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罗一帜、谭惠忠、陈宇峰、李胜宇、王文宝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罗一帜、谭惠忠、陈宇峰、李胜宇、王文宝因获得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99,7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7%,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4,9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25%)。

  本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罗一帜、谭惠忠、陈宇峰、李胜宇、王文宝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名称:罗一帜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罗一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09%;

  2、高级管理人员名称:谭惠忠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谭惠忠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5%;

  3、高级管理人员名称:陈宇峰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宇峰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06%;

  4、高级管理人员名称:李胜宇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胜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74%;

  5、高级管理人员名称:王文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文宝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9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

    罗一帜先生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102%;

    谭惠忠先生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0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029%;

    陈宇峰先生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7,87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101%;

    李胜宇先生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6,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094%;

    王文宝先生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7,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099%;

    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12月23日。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在限制性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公司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一帜先生、谭惠忠先生、陈宇峰先生、李胜宇先生、王文宝先生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罗一帜先生、谭惠忠先生、陈宇峰先生、李胜宇先生、王文宝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罗一帜先生、谭惠忠先生、陈宇峰先生、李胜宇先生、王文宝先生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罗一帜先生、谭惠忠先生、陈宇峰先生、李胜宇先生、王文宝先生签署的《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