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3月29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4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2名,实际参加董事12名。会议由董事长谭帼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陈忠逸、李卫宁、黄向东、葛勇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19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8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2019年4月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登载于2019年4月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同时登载于2019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8,078,828.54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807,882.85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7,270,945.69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133,530,500.04元,减2018年已分配利润10,968,408.00元,2018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29,833,037.73元。
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目前的最新总股本176,239,2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不超过14,099,136.1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登载于2019年4月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同时登载于2019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二〇一九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
用初步拟定为80万元/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相关具体内容登载于2019年4月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同时登载于2019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相关具体内容登载于2019年4月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8年度股东大会将于2019年4月29日下午2:30在本公司召开,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等相关议案。《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详细内容见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