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4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事务所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
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15.78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3.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10 亿元。2022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196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79.90 亿元,收费总额 2.43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3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
自律监管措施 7 次。3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
处罚 6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2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3 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田城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毅昌科技、辰欣药业、华丰股份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珂心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辰欣药业、一诺威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肖霞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我所执业,2013 年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审计质量复核,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知行良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费用预计约 120 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财务会计报告审
计费用预计约 90 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约 30 万元人民币。上述费用结合目前市场行情以及审计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过往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严谨公允、客观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 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