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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元股份: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4

丰元股份: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事务所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
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3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吴卫星女士。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257 人,其中合伙人 156 人,注册会计师 1042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18.6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6.3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6.35 亿元。2021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97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258.71 亿元,收费总额 2.48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7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8000 万元,职业风
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 年 12 月判决本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该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所已履行了案款。
    5.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7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31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田城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质,具备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胜利股份、冰轮环境、鲁商发展、力源信息、毅昌科技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承办过金城医药、辰欣药业等公司的 IPO 审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珂心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辰欣药业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杰赛科技、重庆港九、中国船舶、中国出版、金钼股份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2022 年度审计费用预计约 80 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用预计
约 55 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约 25 万元人民币。该费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市场行情以及审计服务的工作量、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过往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严谨公允、客观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审核,我们认为:大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在过往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及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大信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及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定价公允、合理。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信在公司过往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严谨公允、客观独立,较好地完成了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
允。大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大信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及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定价公允、合理。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5、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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