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同意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号公告)。
为满足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拟向银行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资金及外汇管理业务、贸易融资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审批授信额度内贷款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可在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下属公司、控股下属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公司可将银行授予公司的授信额度转授信给全资下属公司、控股下属公司使用。
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