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2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
指引的规定,现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5 号)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256.1505
万股,发行价 格为每股人 民币 13.82 元, 共计募集 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449,999,999.1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667,478.94 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441,332,520.16 元。截至 2021 年 5 月 26 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
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出具“大信验字[2021]第 3-10001
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方向: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万元) (万元)
1 年产10,000 吨锂离子电 池高镍三元材 58,510.00 32,000.00
料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3,000.00 13,000.00
合计 71,510.00 45,000.00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36,750,120.00 元,其中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项目 130,000,000.00 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项 目 募集资金发生额(元)
1.募集资金总额 449,999,999.10
减:保荐及承销费用 8,000,000.00
2.实际银行到账余额 441,999,999.10
减: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00.00
减:律师费、审计费 750,000.00
减:土地出让金 6,000,000.00
加:2021年上半年利息收入减去手续费 246.66
3.截至 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305,250,245.76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以下简称“中行枣庄分行”)开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丰元锂能”)与中行枣庄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泰证券”)已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枣庄分行”)开设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公司与交行枣庄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在中行枣庄分行开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与中行枣庄分行以及保荐机
构中泰证券已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监管协议要求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资金专户,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和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 专户账号 专户余额
开户银行 (元)
山东丰元化学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股份有限公司 枣庄分行 210444127475 301,249,914.10
山东丰元化学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股份有限公司 枣庄分行 374899991013000050296 0
山东丰元锂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科技有限公司 枣庄分行 241644126122 4,000,331.66
合计 305,250,245.7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事项。
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 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丰元锂能”)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 换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 81,621,372.35 元。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子公司丰元锂能实施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工
作。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丰元锂 能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 2021 年 7 月 2 日起,最晚不超过 2022 年 7 月 1 日,到期将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子公司丰元锂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5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原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丰元锂能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以及稳健型理财产品)。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
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21 年 7 月 21 日,公司第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01,332,520.16 元及公司自有资金 8,667,479.84 元,共计 31,000.00 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年产 10,000吨锂离子电池高镍三元材料建设项目。
截至 2021 年 7 月 24 日,该增资事项已完成。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子公司丰元锂能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支出
9,632,017.80 元用于等额置换银行票据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附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