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21 年 7 月 2 日起,最晚不超过 2022 年 7 月 1
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5 号)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非公开发行 32,561,505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 13.8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9,999,999.10元,扣除各项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41,332,520.16 元。
截至 2021 年 5 月 26 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中,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出具“大信验字[2021]第 3-10001 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计划与使用情况
截止 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为 136,000,000 元,余额
为 305,332,520.16 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 募资资金使用金 募资资金使用后
集资金净额(元) 额(元) 余额(元)
1 年产 10,000 吨锂离子 311,332,520.16 6,000,000.00 305,332,520.16
电池高镍三元材料建设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30,000,000.00 130,000,000.00 0
合 计 441,332,520.16 136,000,000.00 305,332,520.16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金投入(万元)
1 年产 10000 吨锂离子电池高镍三元材料建 58,510.00 32,000.00
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3,000.00 13,000.00
合计 71,510.00 45,000.00
三、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募投项目需按计划分步建设,期间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情况,在确保不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丰元锂能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21 年 7 月 2
日起,最晚不超过 2022 年 7 月 1 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公司承诺与说明
1、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丰元锂能将资金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3、公司及子公司丰元锂能承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4、公司及子公司丰元锂能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丰元锂能合计使用不超过 1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21 年 7 月 2 日起,最晚不超过 2022 年 7 月 1 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丰元锂能使用合计不超过 1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丰元锂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丰元锂能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丰元锂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及子公司丰元锂能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并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丰元股份及子公司丰元锂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