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资金募集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本公司已于2019年4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A股25,393,699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32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515,999,963.68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499,304,569.98元。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XYZH/2019XAA20351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499,304,569.98元已于2019年4月19日汇入本公司在如下各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该等专户均无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状态
赣州银行厦门海沧支行 2807000103010001060 已销户
招商银行厦门分行滨北支行 592906196110101 已销户
招商银行厦门分行滨北支行 592906196110803 已销户
中国农业银行厦门海沧东孚支行 40314001040012139 已销户
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嘉禾支行 8004100000004529 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 35150198040109001222 已销户
厦门银行莲前支行 80120400000413 已销户
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嘉禾支行 8004100000005479 已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1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变更“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投入至公司位于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的全资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即部分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7月12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变更“孝感环保包装项目”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投入至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孝感吉宏”)全资子公司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孝感吉联”)使用,即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孝感吉宏及其全资子公司孝感吉联,实施地点部分变更为孝感市开发区纵8号路湖北玖玖爱食品有限公司园区。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9月12日召开的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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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续)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续)
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变更“孝感环保包装项目”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00万元投入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吉宏”),即变更“孝感环保包装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孝感吉宏、孝感吉联及宁夏吉宏,并将实施地点部分变更为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亲水路)。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4月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孝感环保包装项目”已经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陆续投产使用,上述投产项目可基本满足当地现有客户产品需求,基于稳健经营原则,结合孝感环保包装项目的运作环境、公司业务实际开展情况、整体业务布局和战略发展规划,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由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孝感环保包装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7,770.46万元及利息净收入人民币666.8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2019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77.31 万元。截至 2019 年5 月 20 日,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XYZH/2019XAA20413),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277.31 万元。公司以人民币 1,277.31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已经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1 廊坊环保包装项目 353.69 353.69
2 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 923.62 923.62
合计 1,277.31 1,27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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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续)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三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三年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2019年7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0年6月5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3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6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6月3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3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无节余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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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续)
九、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7日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930.46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2,969.64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770.46 2019年: 11,899.3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5.56% 2020年: 14,785.74
2021年 13,880.83
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