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3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在公司综合楼召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会议应到代表54人,实到44人。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会议一致同意毕菲菲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将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毕菲菲女士,199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
毕菲菲女士于 2013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无锡欧瑞特抗磨科技有限公司
业务员;2015 年 5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无锡逸嘉服饰有限公司翻译员;2020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人事行政部文员。
截至 2023 年 9 月 22 日,毕菲菲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曾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曾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毕菲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毕菲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毕菲菲女士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项洪伟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