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0-056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在公司综合楼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应到代表64人,实到43人。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会议一致同意陆毅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将与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陆毅先生,1990 年 0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
陆毅先生 2009 年 7 月至 2012 年 3 月历任公司机修工、电工;2012 年 4 月
至 2020 年 3 月历任公司设备部电仪班长、副主管;2020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设备
部副部长。
截至 2020 年 10 月 9 日,陆毅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曾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曾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陆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陆毅未持有公司股份。陆毅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项洪伟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